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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学习贯彻法院反腐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全会精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2日11:23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2月26日,省高级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和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院长董开军,副院长李建青、刘建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旭、纪检组组长魏文裕、执行局局长邱峰,副巡视员马旦智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和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研究落实了贯彻意见。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指出,中央领导、最高法院领导、省委领导同志的讲话高屋建瓴,内容丰富,思想性、针对性都很强,对我省法院系统新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法院的领导、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会议精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开创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董院长还就我省法院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四项工作要求: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司法领域可以说是腐败现象的高发区、易发区和多发区。近些年来发生在司法审判的案件严重地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从我们青海法院来说,这些年来教训也是有的。司法审判廉洁、公平、高效运行,离不开廉政建设强有力的支持。一定要切实重视问题,思想上时刻保持警惕,筑牢防线。二要立足实际,抓好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内容十分丰富,也很具体。最高法院会议上讲的每一条都很具体,比如转递材料的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司法职权怎么样谋利益的问题、如何规范法官与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关系问题,这些都需要结合我们省的具体实际情况,研究分析青海法院和全国法院带有共性的问题及青海特点的问题,从实际出发,落实好一系列的工作部署。三要警钟常鸣,防微杜渐。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基础在于教育,教育要不厌其烦,特别是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的教育活动,比如开展廉洁从政准则的教育、关于人民法院纪律处分办法的教育。同时要抓制度建设,扎扎实实地办点实事。四要严格管理,公正司法。队伍关键是在从严,严有好处,没有坏处,宽才有坏处,没有好处,才是害。各级法院的干部,要严要求,严管理,避免违法乱纪现象和消积腐败现象的发生。

  会议通过了全省法院落实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和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贯彻意见。(作者:吉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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